各部门,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要求,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,切实防止学校安全事故,维护学校和谐稳定,现将有关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扎实落实安全责任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强化底线思维,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,强化担当意识,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岗位安全责任,实现安全管理不留盲区、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,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,真正把安全工作抓牢、抓细、抓实,坚决防止暴力恐怖袭击事件、群体性事件、网络舆情炒作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。
二、坚持问题导向,加强隐患排查整治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强化问题意识,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。一定要加强重点区域、重点场所设施设备、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,特别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种设施设备安全进行重点检查,检查内容要细化到具体项目、责任区域、责任人,做到全覆盖、无死角。排查后要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,能立即整改的,要立即整改;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做好应急预案,确保万无一失。使用燃气的单位要结合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校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 进行隐患排查,加强燃气安全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。寒假开学前,要再进行一次“回头看”,实现隐患动态清零,做好开学准备。
三、开展教育培训,切实提高防范能力
放假前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形式,扩大安全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和覆盖面,通过各类培训和演练活动,让广大师生熟悉防火灾、防盗抢、防诈骗、防诈骗、防毒品等方面的突发事件、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,切实增强自我防范能力、提高自我救助水平。广大师生应自觉学习和宣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督促亲属、来宾自觉配合学校的管理,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,促进学校的安全稳定和谐。
四、落实值班制度,强化应急处置
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,严格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,要贯彻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原则,统筹做好春节、寒假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,周密部署疫情防控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。完善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,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;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工作规定,做到急事急报、特事特报、大事快报,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错报,如因报告不及时出现问题的,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。
假期如遇突发情况,请及时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和总值班室(0531-88198876)报备。
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
2021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