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车费收缴坚持热情服务,应收尽收原则,做到“帐帐相符,帐实相符”。
一、配齐配强收费岗人员
1、燕山校区和舜耕校区的西门和南门各设置1个收费岗位。
2、校区治安科长会同保安公司安排收费岗的执勤人员,原则上轮流上岗,安排人品优、作风好、责任心强的队员在收费岗位执勤。
3、收费岗位也是安保服务的形象岗,既要做到应收尽收,也要热情服务。
4、收费员操作指南依据《门禁收费员操作指南》执行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严格落实值班干部责任
5、责任界定。校区治安科长对校区停车收费管理负直接责任,分管副处长对该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,处长对燕山校区和舜耕校区的的收费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。
6、值班干部责任。值班干部负责检查校区门岗收费情况。值班干部要检查门岗当日7:00至次日7:00点停车收费及缴纳情况,并在《停车管理费收缴明细表》(附件2)上签字确认;每天抽查现场收费情况,时长为一个小时,可以观看录像资料,也可以现场察看。
三、严格落实停车费收取、缴存要求
7、现金支付。早中晚班门岗收取的现金要交接清楚,认真填写《 年山东财经大学 校区 门停车管理费收缴明细》的(见附件2)各项内容。
8、扫码支付。自2018年11月6日起,机动车出入校园采用微信、支付宝扫码支付停车费,如果出现收取现金的情况,必须登记且两人经办。
9、免费凭证。免费凭证分为校外公务活动车辆和教职工探亲券。免费凭证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票据作为免费通行的凭证,凭证上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并注明车牌号、应收取费用等内容。
10、停车费缴存。当所收取的停车费累计超过1000元时(分别计算),治安科长要指派工作人员当天将款项存到学校在银行的指定账户,并将银行回单在《 年山东财经大学 校区 门停车管理费收缴明细》的“交款凭证号”栏目登记,回单由治安科长留存。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所有收费缴存到银行指定账户。
11、停车费对账。每月10日前(节假日顺延)治安科长负责和财务处对账,并向校区分管领导汇报;各校区分管领导在每月的15日前完成上月的对账工作,并在处长办公会上通报情况。
12、该办法自2018年10月22日起执行。
党委保卫部 安全管理处
2018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