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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   
关于2019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
2019年05月15日     

各学院:

为保证学校2019年毕业生顺利落户,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和有关户籍管理规定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户口迁入学校的2019年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所在校区填写《2019年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》(见附件);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填写。

(一)本科生:

1.燕山校区: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会计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统计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艺术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燕山学院。

2.舜耕校区:经济学院、财政税务学院、金融学院、保险学院、国际经贸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、国际交流学院(原)。

3.入学后转专业的学生,报送信息的时候请注明原录取学院。

(二)研究生:

1.校外本科生考入学校研究生的户口:2016年前在舜耕校区,2017年后入学与本科生相同在就读学院所在校区。

2.校内本科生升研的学生户口在原本科就读校区(燕山校区或舜耕校区)。

二、根据公安部门要求,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以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》档案派送地址为准,毕业生凭《报到证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。《报到证》派出地址与《户口迁移证》迁往地址一致方可落户。

三、为使同学们明确填写落户地址,现将各情况说明如下:

(一)派发《户口迁移证》

1.已在山东省以外找到工作或者考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的,要写明单位或学校的具体地址,必须要写明所去单位或学校的所在省、市、区(县)详址。派遣方式: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“派出”或“升学”。

2.未找到工作,迁回原户籍的,也要注明所在省、市、区(县)详址。派遣方式填写:回原籍。

3.签约单位或人才市场,而单位或人才市场不予落户的户口迁回原户籍地,按未找到工作办理,派发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
(二)派发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

1.在山东省内找到工作、签约人才市场的,只写明签约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即可,待学校发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后去人才或单位落户,须在规定日期内到单位(人才市场)落户,过期责任自负。

2.考入本校研究生的直接填明考入院系即可。

3.考入山东省的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的,拿到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待开学后直接交到考入学校。

四、根据公安部门要求,学校不保留毕业生空挂户,收到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的学生,请抓紧时间到单位(人才市场)办理落户,过期公安部门将予以迁出,责任自负。

五、请各学院派出一人、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4日之前将《2019年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》交回户籍科(电子版、纸质(盖章)各一份,提取码:5846),过期将影响迁出进度,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。

六、借用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未还的毕业生,务必于6月4日前归还户籍卡。因逾期未还不能办理迁移手续的,由个人承担责任。

七、即日起不再办理毕业生日常户籍业务。

八、如各学院不清楚落户人员,可以到户籍科查询。

燕山校区:办公楼804房间 电话:88525846(65846)

舜耕校区:办公楼1007房间 电话:82911166(71166)


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

2019年5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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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电话: 舜耕校区:82911110 内线:71110   燕山校区:88583110 内线:63110
圣井校区:67808110 内线:78110   莱芜校区:0634-5873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