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院部(科研机构)、各职能部门、各教辅单位:
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见附件),各单位按照《指导意见》开展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活动,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。
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按照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检查指引,填写《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活动情况记录表》,确保活动不留死角、不走过场,为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。
因假期原因,十月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活动定于10月11日进行,以后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为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,请各单位每月将附件中的《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活动情况记录表》认真填写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邮箱sdcdaq@sdufe.edu.cn。
联系人:李卫勇,联系电话:88596119(内线66119)。
附件:《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“消防安全检查日”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》
山东财经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
2023年10月9日